一、婚后取得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购房资金来源多样,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疑属于共同财产。即便仅一方出资,若无特别约定,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比如,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购买的房产等,这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婚后取得的房子通常是共同财产,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出资、购房背景及相关约定等来综合判定。
二、婚后取得的股权但实际还没有出资要分割吗
婚后取得的未实际出资股权通常可以分割。从法律角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股权,即便未实际出资,其财产权益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时,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方案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未出资的股权意味着后续有出资义务,分割时需确定出资责任承担。若该股权在公司经营中有潜在价值或已产生收益,也需合理分割。不过,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还需遵循《公司法》规定,如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若涉及股份有限公司,相对更易分割,按股份价值分割即可。
三、婚后取得的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即夫妻双方在婚后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婚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投资所获盈利。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婚后因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产生的经济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当我们关注“婚后取得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时,还需留意几种常见的特殊情形。比如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通常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身名下,也可能不被视为共同财产。此外,若房子涉及共同还贷,离婚时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分割也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您对自己的房产归属存在疑问,或是想了解具体分割细节,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避免因认知偏差造成权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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