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的法律界,尹艳华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自2012年执业以来,已经在法律领域深耕了十余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这样的教育背景为她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尹艳华律师获得过诸多荣誉,她是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还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肯定,也体现了她在当地法律界的影响力。
她主要擅长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了很大比重。她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庭上仗义执言,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
下面我们来看看尹艳华律师经办的一起典型案例。被告人冀X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滨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他有五起盗窃事实,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还认为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尹艳华律师接受指派,担任冀X的辩护人。
面对这样的案件,尹艳华律师首先全面阅卷并核实案情。她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五起事实逐一分析。被告人对其中四项事实认可,但对第三项指控提出异议,称动机是报复而非盗窃,且进入现场时财物已被翻动,自己没窃取物品。
基于此,尹艳华律师制定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宽,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思路。在庭审中,针对核心争议的第三项指控,她指出被告人虽在侦查阶段有供述,但当庭否认,且公诉机关提供的其他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条,根据“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该项指控不应成立。同时,她肯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的态度,建议法庭从轻处罚,还提请法庭考虑部分赃物已追回发还被害人这一情节。对于被告人系累犯这一法定从重情节,她也未回避,而是强调其认罪悔罪态度和部分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
最终,法院采纳了尹艳华律师关于第三项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对该起指控不予确认。认定冀X构成盗窃罪,实施盗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判处冀X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620元。这起案件中,尹艳华律师成功为被告人排除了一项刑事指控,在法定幅度内为其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无论是这起盗窃案,还是其他复杂的刑事案件,亦或是婚姻家事纠纷,尹艳华律师都能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就像一位法律守护者,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为当事人照亮前路,值得大家的信任和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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