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7 · 23913人看过
导读: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

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

(二)法律依据:

1、《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的司法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所以在面临该问题时一定要注意好时效限制。以上即为律图对“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问题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