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期限何时开始算起
强制执行期限的起算,分两种情况。一是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是法院执行案件的期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二、强制执行期间如何还信用卡
强制执行期间还信用卡方式和正常情况大致相同。可通过线上渠道,如发卡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登录账号后按提示操作还款,也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信用卡进行还款。若不方便线上操作,可前往银行柜台,向工作人员说明要还的信用卡信息完成还款,还能在银行自助设备上插入信用卡按步骤还款。
需注意,强制执行期间财产可能受限,若被冻结银行账户,应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说明信用卡还款需求,申请解冻部分资金用于还款,避免因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额外费用。
三、强制执行期利息需单独申请吗
强制执行期利息一般无需单独申请。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将该利息作为执行标的的一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在执行立案后,会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该利息,在执行过程中一并执行,无需申请人另外专门就利息部分再提出申请。不过,申请人要准确提供相关债权金额、起始时间等信息,便于法院准确计算利息。
关于强制执行期限何时开始算起,除了常规的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外,实践中还有不少需留意的特殊情形。比如法律文书未明确履行期限时,通常从文书生效之日起算;若权利人曾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或曾申请过强制执行等,还会触发时效的中止、中断,重新计算期限。不少当事人可能因不了解这些细节,错过申请时机或对自身情形存疑。如果您正面临强制执行相关问题,对期限计算、时效规则还有困惑,别错过最佳解决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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