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后土地是否可以继承
老人去世后土地能否继承需分情况。农村土地方面,若为耕地、草地等家庭承包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在承包期内,户内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若老人是“单独立户”且户内无其他成员,承包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对于林地,因其收益周期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依法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
国有土地方面,若老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继承人在出让期限内可依法继承该土地使用权;若是划拨方式取得,通常不能直接继承,需办理相关出让手续。
二、老人去世后财产分割要怎样进行
老人去世后财产分割,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分割。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又高于遗嘱继承。
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分割。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三、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处理分情况而定。
若宅基地上有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子女不论是否为本村集体成员,都可继承房屋,从而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毁损灭失。
若宅基地上无房屋,老人为本村集体成员且户内无其他成员,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若户内还有其他成员,该户仍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城市子女继承农村房屋后,虽可使用宅基地,但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待房屋不可居住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老人去世后土地是否可以继承,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需明确我国土地归集体或国家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比如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若户内仍有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但林地承包经营权,即使户内无成员,继承人也可依法继承收益。此外,若涉及宅基地,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可由继承人继承,进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若您对具体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条件、宅基地房屋继承后的土地使用问题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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