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中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诉讼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依约定处理。
法院在判决时,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中证据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诉讼离婚中证据本身无固定有效期限,其证明力关键在于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只要证据能反映待证事实,具备上述三性,就可在诉讼中使用。
不过,受诉讼时效和举证期限限制。诉讼时效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比如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超过此时效虽证据本身有效,但胜诉权可能丧失。举证期限由法院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准许,当事人需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法院可能不予采纳,或采纳但训诫、罚款。所以,收集到证据后应及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三、诉讼离婚中生的孩子如何处理
诉讼离婚中孩子处理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抚养权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诉讼离婚中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是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但除了基础的分割规则,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实际要点值得注意:一是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能否申请重新分割?二是涉及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其增值部分该如何认定为共同财产?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您能实际获得的财产权益。如果您正面临诉讼离婚,对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隐匿财产的举证方法,或是特殊财产(如股权、车辆)的分割细节仍有困惑,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逐一理清,帮您争取应得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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