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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偿还债务追偿责任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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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843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一方偿还债务追偿责任界定分情况: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方超份额清偿后可按离婚协议或裁判文书比例向另一方追偿;一方偿还对方个人债务,可基于不当得利要求返还;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法院一般不支持,用于婚后家庭生活除外,已偿还的非债务人一方可追偿。
离婚后一方偿还债务追偿责任如何界定

一、离婚后一方偿还债务追偿责任如何界定

离婚后一方偿还债务追偿责任界定需分情况。若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方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清偿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一般按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比例追偿。

若债务本为一方个人债务却由另一方偿还,偿还方可基于不当得利要求实际债务人返还。

若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若已偿还该类债务,非债务人一方可向债务人追偿。

二、离婚后一方藏孩子不让看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藏孩子不让另一方探视,侵犯了探视权。首先,双方可协商解决,尝试达成关于探视时间、方式等的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享有探视权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明确探视权的具体内容,如时间、地点、方式等。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非孩子。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三、离婚后一方不主动来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一方不主动来看孩子,首先可与对方沟通,了解其不探望的原因,尝试协商解决,明确探望时间、方式等。

若沟通无效,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能阻碍对方行使探望权。可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提醒其探望孩子的权利和义务。若仍无改善,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和时间。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依旧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非直接针对孩子的父或母。

离婚后一方偿还债务追偿责任如何界定,不仅关乎责任划分本身,还需结合债务性质(夫妻共同或个人)判断追偿前提。若债务属夫妻共同负担,代偿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等;若属个人债务,代偿可能需基于双方约定或法定特殊情形(如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时的必要代偿)。此外,追偿时效也需留意,一般适用3年诉讼时效,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若您对债务性质认定、追偿证据收集或时效把控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理清细节,避免追偿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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