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中的问题如何处理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首先要界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法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
若属共同债务,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处理时要注意收集债务产生、用途等相关证据,以准确认定债务性质和分担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该以何种方式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即可。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实践中,债权人既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也可以要求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一方承担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比如,夫妻协议或法院判决债务分担比例为男方60%、女方40%,若债权人找女方要了全部债务,女方偿还后可向男方追偿60%份额。
三、夫妻共同债务能起诉儿子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不能起诉其儿子。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债权债务关系仅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债权人通常只能向夫妻二人主张权利。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儿子继承了夫妻的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起诉儿子,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若儿子放弃继承,则对夫妻债务无偿还义务。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中的问题如何处理,除了大家常关注的离婚时债务分担,还有两个关键细节易被忽略:一是认定标准。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都属共同债务,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另一方事后追认的才是;二是举证责任。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而非夫妻一方自证。若您遇到具体困惑,比如某笔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如何收集举证材料,或是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担纠纷,别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脉络,针对性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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