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这位主办律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使其在法律领域展现出远超传统法律从业者的优势。其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
该律师执业年限超4年,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号江海大厦20层2002-2003室。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300余起,主要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
在办案过程中,工学的严谨逻辑让他擅长从复杂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则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他善于通过非诉谈判和司法诉讼方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避免损失。他还多次作为企业代理人进行诉讼,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累计处理商事纠纷案件三百余件,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比如为某上市公司处理标的额超亿元的合同纠纷,为多家“独角兽”企业策划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防范,有效避免企业因人事争议造成的损失。同时,他精于复杂家事与遗产规划,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的婚姻财产纠纷与遗嘱继承诉讼,在维护当事人家庭情感与实现财产权益最大化之间找到精妙平衡。此外,他还获得了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
二、主办案例
在婚姻存续期赠与纠纷一案中,审理法院为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汤XX与江XX于19XX年5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江XX与吴X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江XX通过微信向吴XX转账292586.58元(含“520元”“1314元”等特殊含义款项),还为吴XX支付机票6353.90元、景点门票420元,合计299360.48元。吴XX辩称对江XX已婚不知情,款项多为代付、工资或江XX自用消费,还主张抵扣为江XX购物款、社保及公司亏损款。江XX否认雇佣及公司亏损,认可与吴XX的不正当关系及部分赠与事实。
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吴XX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需要对款项性质进行准确认定和区分。沈杰律师作为汤XX的代理律师,精准梳理江XX的转账及消费证据,有力反驳吴XX关于“款项非赠与”的不合理抗辩,明确特殊含义款项及专属消费的赠与属性,助力法院厘清抵扣范围。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江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扣除吴XX向江XX转账4113元、为江XX购物款5465.32元及保险费4108元后,判决吴XX向汤XX返还285674.16元,有效维护了汤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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