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这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至今执业已逾16年,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他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同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在专业领域上,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为刑事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二、主办案例
在“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损失数额特别巨大”一案中,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行XX,重点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定性,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差异大。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认为证据对行XX不利,辩护人综合全案证据提出辩护意见:行XX受雇于他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便认定主犯,也应按其所参与犯罪担责;行XX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核心环节,对全部犯罪数额担责,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等原因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该律师在案件中精准识别法律风险,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辩护方向偏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理性应对不利判决,虽未改变罪名或获从轻量刑,但通过扎实辩护明确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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