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卢扬超,他执业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逾7年,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卢扬超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多类法律事务。他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让我们通过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来深入了解卢扬超律师的专业能力。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在这一复杂的情况下,许XX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本案。卢扬超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他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这一步骤为后续的维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获取关键证据,卢扬超律师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这一举措打破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核算应得补偿时,卢扬超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他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这种精准的计算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败诉的风险。
面对被告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扬超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他的有效反驳让对方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展现出了多方面的价值。他通过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确立了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解决了证据难题;精准计算补偿金额,避免了风险;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利益。
卢扬超律师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亲和耐心的服务态度,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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