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有何效力
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具有多方面效力。其一,预决效力。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在后续其他诉讼中,无需当事人再举证证明,可直接作为定案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这提高了诉讼效率,避免重复劳动。其二,既判力。对于已经生效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法院也不会重复审理。它约束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维护了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其三,对执行程序的效力。在执行环节,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执行的基础和依据,执行机构依据这些事实来确定执行的范围、对象等内容。不过,若判决书通过再审被撤销或变更,其认定事实的效力也会相应改变。
二、判决书认定事实的效力如何判断
判决书认定事实具有较高效力。一般而言,生效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判断其效力需考虑:一是来源合法性,即该事实认定是否基于合法的证据与法定程序。若证据取得方式不合法或程序违法,事实认定效力存疑。二是证据充分性,认定事实需有足够证据支撑,若证据不足、存在漏洞或矛盾,其效力会受影响。三是是否经质证辩论,当事人就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与辩论,认定的事实更具公信力。若其他诉讼中要否定该事实,需提供足够相反证据,否则法院通常会认可其效力。
三、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包括哪些内容
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包含多方面内容。事实部分,涵盖当事人主张与法院查明事实。当事人主张指双方在诉讼中提出的事实陈述、请求及理由;法院查明事实是经审理依据证据认定的案件客观情况,如时间、地点、人物行为等。
理由部分,有法律适用理由和逻辑推理理由。法律适用理由是法院阐述裁判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文,并解释为何适用该法律。逻辑推理理由是法院结合查明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判断,说明如何得出裁判结论的推理过程,以展现裁判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具有多方面的效力。它是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权威性判定,在后续的执行、再审等程序中都起着关键作用。比如在执行阶段,基于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来确定执行的标的和范围。而一旦判决书生效,其认定的事实具有既判力,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倘若对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关程序适用等存在疑问,比如如何依据该事实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其对后续类似案件有无参考价值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判决书认定事实效力背后的更多要点,帮您解开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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