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执业年限已逾16年,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为全国刑事,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他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其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律师在案件中的具体工作和作用: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关注行XX所做之事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以准确判断罪名定性。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面对不利证据,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和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精准识别法律风险,聚焦罪名定性关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辩护意见等权利;理性应对不利判决,明确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
案件结果:法院审理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等原因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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