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480,服务地区为南京,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层。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学位,还有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让他做事风格干练、果断,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
2018年,陈律师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团队主办律师。他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其执业理念是“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
陈律师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多年。截止至今,他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在执业过程中,他以诚实可信为准则,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一: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律师介入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陈XX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案发后,陈XX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案件的主要证据包括被不起诉人户籍信息、发破案经过、血样提取登记表、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等书证,证人证言,被不起诉人供述和辩解,以及物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鉴定意见。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陈XX的行为虽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本案中,陈兵兵律师指导当事人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如实陈述案情,争取认罪认罚及坦白情节;协助当事人与检察机关沟通,阐明案件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等关键因素;依据法律提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并被检察机关采纳,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刑事处罚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陈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陈律师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他还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的诉讼业务,取得了显著的诉讼效果。
若需联系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