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财产主要有: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类财产是结婚前个人取得,属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对受损害方身体和精神的补偿,具人身专属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等具特定人身属性;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具体依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这些财产在离婚等情形下,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哪些财产不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以下几类财产通常不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是属于非法所得的财产,因其来源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进行公证。二是产权不明确的财产,像存在产权纠纷、还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财产,由于其归属不确定,公证机构难以确定其合法性和真实性,故不予公证。三是无法进行所有权转移的财产,如专属于特定人身的财产权利,包括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养老金、抚恤金等,这类财产与人身不可分离,不能通过公证改变其属性。四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受特殊保护的财产,出于保密等因素,也不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三、哪些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一是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是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三是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四是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此外,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虽在担保物权人就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仍属于债务人财产。在处理债务人财产认定问题时,需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判断。
在明确了哪些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注意。例如,虽然某些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分割范畴,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归属可能存在争议。像一方婚前房产婚后的租金收益,是否全部归一方所有,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另外,涉及到财产的转移、隐匿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也会产生影响。若一方故意隐瞒某些不能分割的财产,企图影响最终分割结果,法律是不会允许的。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财产分割还有其他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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