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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组织卖淫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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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3 · 1588人看过
导读:北京刑事律师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超16年。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在足疗店组织卖淫案中,虽部分辩护意见未采纳,但展现专业能力,值得信赖。

在北京法律界,陈晓伟律师可是响当当的人物。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至今已逾16年,一直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作为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他在刑事领域的影响力不容小觑,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多年来,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

咱们来看看他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2023年7月至9月,刘X伙同骂XX在X市区学院路保健店组织多人卖淫,骂XX和刘X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24年1月6日主动联系民警接受调查。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骂XX,了解具体案件情况,还和承办案件警官沟通,掌握了大致案情。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他全面了解了案件事实。

基于这些情况,陈晓伟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指出骂XX非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认定其行为,且应认定为从犯,还建议对骂XX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考虑骂XX无犯罪记录,请求法院从轻、减轻处罚

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刘X和骂XX均构成组织卖淫罪。对于骂XX,法院认定其伙同刘X共同经营保健店,深度参与店内经营管理,行为超出协助组织卖淫罪范围,应按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属于从犯,也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最终,骂XX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虽然这个案件的结果没有完全如陈晓伟律师所愿,但他在整个过程中展现出了专业的辩护能力和敬业精神。他认真分析案件,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这也体现了刑事辩护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陈晓伟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普通用户信任和选择北京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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