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已执业超5年,擅长经济犯罪等案件,为合同诈骗案被告取得不起诉理想结果

已执业超5年,擅长经济犯罪等案件,为合同诈骗案被告取得不起诉理想结果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3 · 1652人看过
导读: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执业超5年。他擅长私人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刑事犯罪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累计承办超500件案件,成功办理390余件,以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

姜凯文律师是济南市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表现卓越的专业律师。在当今法律服务市场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的形势下,他以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为众多客户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服务。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执业逾5年,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他始终秉持“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相关案件390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姜凯文律师专业优势显著,在办案过程中,他有着独特的方法论和处理模式。对于每一个案件,他都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善于从证据中寻找突破点。

下面来看姜凯文律师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为购买镀锌卷,先后与李某、杨某、高某等人订立镀锌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艾XX与李XX收到全部货物后,先支付部分货款获取他人信任,延迟合同履行,后因履行不能逃匿,致使李某等人无法与其联络,涉案数额较大

在这个案件中,姜凯文律师面临诸多挑战。但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通过言辞类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在交易时被告具有履行能力,采购目的为扩大经营,不应认定为犯罪。同时,被告坚持还款并出具相应欠条,未及时还款系经营不善及诸多市场因素导致,而非其主观意愿。此外,在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受害人在交易时不存在任何错误意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而且,刑法应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均可得到民事救济,刑法不应过度干预,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避免司法机关过度干预。

最终,在姜凯文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并补充侦查后,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艾XX不起诉。

姜凯文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在济南的法律服务市场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私人还是企业,在遇到刑事犯罪辩护或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问题时,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若需联系姜凯文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