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管辖权异议次数的提出有何规定

管辖权异议次数的提出有何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9282人看过
导读:管辖权异议二审审理期限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管辖权异议次数的提出有何规定

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当事的双方认为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存在争议,那么,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但是管辖权异议次数的提出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这个规定是如何进行的呢?以下,就是律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问题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管辖权异议次数的提出有何规定?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对上诉裁判有错误的,可以提起申诉,即审判监督程序。而且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提出。

二、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多久

按相关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而提交答辩状期间是十五日,所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十五日。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在关于管辖权异议次数的相关规定中,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当事人对管辖权有所异议,也需要在一审举证的期限内提出,如果一审驳回了请求,是可以继续上诉的。但是,若是逾期提出,法院将不会再进行审议。而且,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案件中的被告,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焦作律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诉讼管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