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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费用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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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2 · 1570人看过
导读: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指特定亲属,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只赔受害人应负担部分,数人时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标准额。
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费用咋赔偿

一、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费用咋赔偿

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里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医疗事故中双方的举证权分配有哪些要求

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存在特殊规定。患者需对以下方面举证:一是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如提供挂号单、病历等;二是证明自身遭受损害的事实,像提交诊断证明、伤残鉴定等;三是证明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初步证据。医疗机构则要对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患者证明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需举证自己在诊疗过程中符合诊疗规范、无过错。不过,在患者有损害,且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时,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三、医疗事故中医疗方必然存在过错吗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方通常存在过错。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医疗事故需满足几个要件,其中关键的就是医疗方存在过失行为且该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若医疗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无违反操作规范等过失行为,即便患者出现不良后果,一般不认定为医疗事故。不过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即便不构成医疗事故,基于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医疗机构也可能因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通常医疗事故中医疗方存在过错,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专业鉴定判断。

在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费用的赔偿是个复杂问题。除了要明确赔偿标准,还涉及诸多细节。比如,对于不同年龄段的被扶养人,赔偿计算方式有所不同。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到其年满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二十年。若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您对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费用赔偿的具体计算、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剖析,为您在医疗事故相关法律问题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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