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凭借专业能力在多个领域发光发热,他就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刘刚律师。刘刚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刘刚律师已执业逾13年,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还是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并且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如此丰富的专业资质和跨领域知识储备,让他能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还参与办理过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经验十分丰富。
刘刚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他注重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善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
下面就来看看刘刚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造成于某某受伤,乘坐人赵X(于某某妻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主要原因,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是次要原因,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死者赵X的丈夫于某某、儿子于甲、于乙、父母赵X、朱X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便委托刘刚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
刘刚律师接手案件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深入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应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于某某、于甲、于乙、赵X、朱X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564元也由被告负担。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刘刚律师的专业智慧和办案能力。他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灵活运用,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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