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不想给妻子分财产该咋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离婚时需进行分割。若不想给妻子分财产,以下行为不可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此类行为被发现后,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若想合法减少对方分割财产,需证明某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也可查看是否存在双方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约定该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若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主张对方少分。
二、离婚不想给抚养费如何办
若离婚不想给抚养费,除非对方同意且其有能力独自抚养子女,否则需依法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若有给付能力却拒不支付,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若仍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也可扣留、提取收入,甚至可能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可与对方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或变更支付方式,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调整。
三、离婚不想给对方房产该怎么做
1.若不想离婚时让对方分割房产,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
2.婚后买的房产,若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可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可与对方协商签财产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协商不成对方起诉的,要收集证据证明房产属个人财产,或证明对方有隐藏、挥霍财产等情况,请求法院依法分割。
当面临离婚不想给妻子分财产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法律规定。并非一方想怎样就怎样,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要依法分割的。但如果能证明某些财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如是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可不参与分割。若妻子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要是你对财产分割的具体法律适用、如何收集证据证明财产归属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妥善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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