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借款人没拿钱要担责吗
共同借款人即便没实际拿到钱,通常也要承担还款责任。在法律上,共同借款合同是各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的协议,只要签字确认,就意味着其自愿为借款承担责任。合同生效后,各共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就已确定,款项是否由其实际使用并非判定责任的关键因素。依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所以出借人有权要求任一共同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若其中一个共同借款人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可以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追偿。不过,若能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则可通过诉讼撤销该借款合同,从而免除责任。
二、共同借款人不能追偿该怎么办
若共同借款人不能追偿,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协商解决。尝试与其他共同借款人沟通,了解不能追偿的原因,看能否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如重新约定还款时间、方式等。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这些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各借款人的责任份额以及自己已承担超出份额的还款等情况。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审理判定各共同借款人应承担的份额,支持符合规定的追偿请求。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等措施实现追偿。
三、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可吗
可以只起诉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在法律上,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哪些债务人提起诉讼,这属于债权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共同借款中,每个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意味着债权人既可以要求所有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也可以仅要求其中一个借款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被起诉的借款人在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进行追偿,要求他们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份额。所以,当存在共同借款人时,债权人如果只想起诉其中一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也会受理该案件并依法进行审理。
当探讨共同借款人没拿钱是否要担责时,答案是明确的,即便没实际拿到钱,共同借款人依然可能要承担责任。因为一旦签署成为共同借款人,在法律关系上就对债务负有共同偿还义务。比如债权人向共同借款人主张还款时,所有共同借款人都需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内部如何分担,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在这方面还有诸如共同借款人之间责任如何具体划分、怎样证明自己没拿钱却被要求担责等疑惑,不要自行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帮您理清责任承担的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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