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患有精神病的人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但如果婚前就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且结婚,这种情况不属于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一方在结婚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导致其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另一方在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后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婚姻也可被撤销。
总之,与患有精神病的人结婚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要考虑结婚时对方的精神状态以及是否如实告知等因素。
二、与精神病人结婚婚姻效力如何认定
与精神病人结婚,婚姻效力的认定如下:婚前隐瞒病情:若一方在婚前隐瞒了其患有精神病的事实,另一方在知晓后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婚后患精神病:婚后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若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结婚行为可能因欠缺意思表示而存在效力瑕疵。但如果在结婚时精神状态正常,婚姻一般是有效的。
需注意,具体案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法律和事实准确认定婚姻效力。
三、精神病人结婚后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精神病人结婚后财产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精神病人在结婚时能辨认自己行为,其财产分割与正常人无异,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处理,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有,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若结婚时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其婚姻可能无效。婚姻无效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
若精神病人在婚后因病情加重等原因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适当多分财产给其以保障生活,同时要为其保留必要财产份额用于后续治疗、生活等。具体分割还需结合财产来源、双方对家庭贡献等综合判定。
当探讨与患有精神病的人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但这并不等同于婚姻无效。那么,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该如何处理呢?比如财产分割会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而子女抚养会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要是你对这些后续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