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先,要确定被扶养人范围,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计算方式为: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伤残系数(如果受害人经鉴定有伤残)÷扶养义务人数。
例如,某地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年3万元,被扶养人为65岁老人,扶养义务人为3人,受害人伤残系数为0.5,那么被扶养人生活费=3万×15年×0.5÷3。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和伤残赔偿金咋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公式: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抚养年限×伤残系数÷抚养人数
###伤残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公式: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被抚养人生活费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费用。
范围包括: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如子女、孙子女等;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像父母、配偶等。
条件为:被抚养人须是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实际扶养的人;被抚养人须是因侵权行为致受害人死亡或劳动能力丧失而失去生活来源的人;被抚养人须是依法享有抚养请求权的人。同时,需结合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在了解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之后,我们知道它是依据多种因素来确定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当存在多个被抚养人时,如何综合计算费用。还有,如果抚养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像失业、收入大幅减少等,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否会相应调整。这些都是与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若你对这些情况或是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的其他方面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消除困惑,明晰自身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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