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一方未买的经营店铺咋处理
离婚时一方名下未买但在经营的店铺,需分情况处理。
若店铺是租赁经营,该店铺本身不存在分割问题,但因经营店铺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若店铺存在经营权价值,比如有一定商业信誉、稳定客户群等,双方可协商对经营权价值进行补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双方对店铺经营的贡献、未来经营能力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补偿方案或经营权归属。
若店铺经营产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二、离婚时一方能否委托别人办理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因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需本人表达真实意愿,所以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
诉讼离婚,当事人一般也应出庭。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本人不能表达意志、身患重病等。同时,还需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可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不过,法院审理时,若无特殊情况,仍会要求当事人到庭。
三、离婚时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一方擅自转移财产,另一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发现对方有此行为,可向法院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同时,要注意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离婚时一方未买的经营店铺咋处理时,要明确店铺的性质等因素。若店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筹备但未购买成功,那其相关权益应合理界定。比如在后续分割财产时,因筹备店铺产生的债务、付出的劳务等,都可能影响最终处理结果。另外,若店铺有潜在的增值可能,也需纳入考量范围。对于这些复杂的情况,您是否还有疑问呢?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离婚时店铺处理的细节,比如如何确定其价值、怎样争取更有利的分割方式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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