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律师费用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律师费用遵循“谁委托,谁承担”的原则,即委托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不过,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明确约定,比如约定由违约方承担,那么在符合约定情形时,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
另外,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比如在知识产权侵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等案件中,也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败诉方承担。所以,具体谁承担律师费,需先看有无合同约定,再看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约定和规定时则由委托律师的一方承担。
二、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符合法定条件。主要情形如下:
其一,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依据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此时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其二,股东抽逃出资。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其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三、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追加股东为被告需满足一定条件:
1.股东出资瑕疵: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未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等,公司债权人可在起诉公司时,追加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股东过度控制公司,致使公司丧失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债权人可追加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追加其为被告。
在探讨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律师费用谁承担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如果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时,通常是谁聘请律师谁承担费用。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公司恶意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此时若债权人聘请律师合理维权,所产生的律师费用有可能由公司或相关股东承担。你是否在这类法律事务中面临着关于律师费用承担的困扰呢?若对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过程中律师费用承担的具体判定、适用情形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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