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过后还能再分共同财产么
离婚后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再分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若离婚时对部分共同财产未作处理,之后双方就该部分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也能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若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总之,要视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再分共同财产。
二、离婚过后还能争抚养权吗
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在法律上,这属于变更抚养权纠纷。
若出现以下情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想要变更抚养权,可先与对方协商,若能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判决。
三、离婚过后还有婚前财产吗
离婚后仍可能存在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其归属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离婚时,婚前财产通常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仍归财产所有权人。若离婚时对婚前财产未作特殊处理,其所有权人在离婚后自然继续拥有该婚前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后此房产依然是其个人财产。不过,若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或有增值等复杂情况,需结合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离婚后的权益。
当探讨离婚过后还能再分共同财产么这个问题时,答案并非简单直接。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再次分割的。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受损方有权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又或者离婚时漏分了部分共同财产,也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若你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具体流程、如何收集证据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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