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申请完一方不想离了可以吗
在离婚程序中,若已提交离婚申请,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反悔的。
如果是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进入诉讼离婚程序,原告在宣判前可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二、离婚申请后一方不想离能被允许吗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天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比如双方因误会产生矛盾起诉离婚,但实际感情基础仍在,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不过,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即使一方不同意,法院调解无效后也会准予离婚。总之,一方不想离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能被允许的,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三、离婚申请后一方反悔能阻止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申请后一方反悔不能阻止离婚。
在协议离婚中,申请离婚后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若一方不去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诉讼离婚时,原告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审理。即便被告反悔不同意离婚,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仍可判决离婚。例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所以,一方反悔通常难以绝对阻止离婚,只是可能使离婚程序延缓或结果有所不同。
当面临离婚申请完一方不想离了这种情况时,答案是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你是否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呢?若对离婚申请撤回的具体流程、后续影响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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