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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4-02-29 10:23:09 浏览:5479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有哪些内容

在机动车辆日益增长的今天,交通事故就成了不可避免的话题。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结束后会给当事人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里又有哪些内容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

一、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有哪些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电视新闻和网络新闻天天有播放“路怒一族”的视频,这个方法是不可取的,希望大家平时开车的时候能心胸宽广,要是碰到有别的机动车辆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时候,请及时联系交警。如果大家还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清楚的可以上网查阅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也可以咨询律图,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条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内容的相关知识,小编同时还为您介绍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期限,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更好的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您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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