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申请执行抚养费都要什么
第二次申请执行抚养费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满足一定条件,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申请执行书
这是申请执行的重要文书。
在申请执行书中,要清晰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也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像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同时,要明确申请执行的具体事项,比如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准确金额,以及该金额的详细计算方式。
例如,根据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支出,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计算得出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需提供之前确定抚养费支付相关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的复印件。
这份副本是法院执行的重要依据,能让执行人员清楚了解双方关于抚养费的具体约定和法律判定。
三、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以此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确保申请执行的主体合法有效。
四、执行线索材料
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十分关键,比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车辆等情况。
这些线索能帮助法院更高效地执行,增加抚养费得以支付的可能性。
五、证明未履行的材料
例如之前与对方沟通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记录等,以此证明对方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
此外,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时效,通常是从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
二、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过时效会怎样处理
强制执行申请存在时效问题。若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超过了法定时效,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超时效申请,法院经审查属实,会裁定不予受理;若已受理,在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后,法院会审查,若确实超过时效且无中止、中断等情形,会裁定终结执行。
不过,要是被执行人未提出时效抗辩,主动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时效为由反悔,法院不会支持。所以,一旦发现可能超时效,建议尽快与执行法院沟通,看是否能通过与对方协商履行、寻找时效中断或中止事由等方式,尝试恢复执行程序。
三、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交给谁
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依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上述法院执行。
申请时需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若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要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院受理申请后,会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以实现债权人权益。
当涉及第二次申请执行抚养费时,除了要准备好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书等基本材料外,还需关注一些细节。比如要明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是否有变化,这可能影响抚养费金额的调整。若孩子因生病等原因产生大额医疗费用,或者教育费用增加等情况,都需向法院说明。另外,要确定对方的支付能力是否有变动,比如对方收入增加或减少等。如果您对第二次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流程、所需材料或其他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更准确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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