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权属归谁
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权属认定需分情况。
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
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该子女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除外。
此外,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从其约定。
二、婚姻存续期丈夫给小三买的房子咋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侵犯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妻子有权要回。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共有,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使用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该行为损害了妻子的财产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
妻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丈夫对小三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房屋。若房屋已过户,可请求法院判决过户回丈夫名下;若房屋已被转卖,可要求小三返还相应购房款。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适当倾向无过错的妻子。
三、婚姻存续期一方赠与他人财产有效吗
婚姻存续期一方赠与他人财产的效力需分情况判断。若赠与的是个人财产,赠与人对财产有完全处分权,赠与有效。
若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通常会被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大额存款赠与第三者,这种赠与行为损害了另一方财产权益,另一方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但如果赠与是为了日常生活开销、小额人情往来等合理情况,可视为有代理权,赠与有效。
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权属归谁,这是很多夫妻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若无特殊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都会影响权属认定。像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对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权属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证明购房资金来源,或者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此类房产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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