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几个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交付货物义务,买方有支付价款义务,基于同一合同关系。
2.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若有先后顺序,则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3.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例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买方有权抗辩不支付价款。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若因不可抗力等导致对方无法履行对待给付,同时履行抗辩权可能受限。
只有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当事人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双方同时履行各自义务,保障交易公平与秩序。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其成立条件如下:
1.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即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相互承担义务,权利义务相互依存、互为因果。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只有双方债务都到了履行期,才能要求对方同时履行。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若对方已履行或提出履行,就不能行使该抗辩权。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若对方已丧失履行能力,该抗辩权就失去意义,当事人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护权益。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的效力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阻却违法,即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债务时,另一方行使该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不构成违约,而是合法的自我保护行为。二是对抗相对方的履行请求权。在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债务时,己方可行使该权利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直到对方履行。一旦对方履行了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消灭,己方应履行自己的义务。需注意,该抗辩权仅能暂时阻止对方请求权的行使,并非永久消灭对方请求权。
当探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几个时,我们知道这对于维护合同双方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合同履行情况复杂多样。比如一方未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如果一方部分履行债务,另一方该如何应对?这是否影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又或者在合同约定不明时,如何判断是否满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这些拓展问题都值得深入思考。若你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及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解答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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