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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医疗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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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2 · 1267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中医疗费处理原则:主张方要提供正式票据、病历等证据证明支出合理必要,依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结合相关证据确定。赔偿范围含挂号费等,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额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必然发生的可一并赔偿。法院依双方责任划分确定承担比例,双方过错按比例分担,对方全责则对方全额承担。
民事诉讼中医疗费如何处理

一、民事诉讼医疗费如何处理

在民事诉讼中,医疗费的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主张医疗费一方需提供正式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作为证据,以证明支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其次,赔偿范围涵盖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责任划分来确定承担比例。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若对方负全责,则由对方全额承担。

二、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不得提起诉讼

依据《民事诉讼法》,以下情形不得提起民事诉讼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

2.双方书面协议约定仲裁,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应先经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未经处理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如劳动争议需先仲裁。

4.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或依法申请再审

5.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

三、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有什么规定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反请求。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反诉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反诉要在本诉进行中提出,一般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二是反诉的当事人需为本诉的当事人,且反诉的被告是本诉的原告;三是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事实;四是反诉应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五是反诉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法院会对反诉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会与本诉合并审理,便于查明事实、节省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在民事诉讼中,医疗费的处理是一个关键环节。当确定了医疗费的责任归属后,后续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关注。比如,若对医疗费的具体数额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核算。另外,如果涉及到医保报销部分,这部分费用在责任划分时也有相应规定。你在民事诉讼中是否正面临着医疗费处理的难题呢?要是对医疗费如何在民事诉讼中准确、妥善处理,以及相关的细节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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