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根据《专利法》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非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即发明创造不是在本职工作中,也不是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完成的。比如利用业余时间完全依靠自身能力和资源完成的与工作无关的发明。
2.主要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若发明创造过程中,未大量使用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就不构成职务发明。例如个人在家利用自有材料和工具完成的发明。
判断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需综合考虑任务执行和物质技术条件利用情况。
二、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通常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的婚前债务,一般是其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配偶无偿还义务。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巨额投资、赌博等形成的债务,债权人若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配偶无需承担。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如因侵权赔偿等形成的债务,配偶无偿还责任。
三、哪些不属于婚内财产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一般不属于婚内财产分配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其所有权在婚前已确定,不参与婚内分配。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是对受害者身体伤害的补偿,专属于一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遗嘱明确由夫妻中一人继承的遗产,或赠与合同写明只赠与一方的财物。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个人属性,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法律规定或依性质只能归一方的财产。
在了解哪些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后,我们进一步思考。比如,发明人在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就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有,发明人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但与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情况若不符合约定,也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你是否在职务发明创造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呢?若对如何界定职务发明创造,以及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属等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