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潭民商事法律领域,段小娟律师绝对是值得信赖的专业人士。她扎根这个领域已有十年之久,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与仲裁经验,处理起各类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得心应手。段小娟律师所在的湖南云合易享律师事务所是本地大所,她作为主办律师,有着坚实的团队支持。她毕业于湘南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为她打下了深厚的法律基础。
段小娟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将客户的信任放在首位。在处理案件时,她严谨审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高度的责任心贯穿服务全过程。她的业务范围广泛,全面覆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与合伙企业类纠纷以及民事侵权等法律事务。
以罗XX与陈X、邝XX、邝XX及原审被告郴州市XX公司、原审第三人陈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例。罗XX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在一审提出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为罗XX与陈XX签订《钢材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付款义务人为陈X、尹XX、邝XX、邝XX、陈XX,并在实际履行中由陈X代为付款,将2016年6月13日以后罗XX垫付钢材款欠款利息计算与两份钢材《购销合同》强行割裂开来,袒护了陈X等人,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违反契约自由原则,损害了罗XX的合法权益。
段小娟律师作为罗XX的委托代理人,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经验,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迅速锁定核心争议焦点。她认为本案两份《购销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合同约定垫付的货款达到300万元后,陈X、邝XX等人必须将所欠款按2分月息先支付给罗XX,并在之后每月支付欠款利息,否则所欠货款按3分计算月息,该违约责任计算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事实上2014年至2019年陈X、邝XX等按合同约定一直在偿还罗XX欠款利息,未支付货款本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陈X等从未提出合同显失公平。罗XX按合同约定垫付钢材款16,219,234元,陈X等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亦是履行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段小娟律师的观点,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罗XX部分上诉请求,为罗X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像这样的成功案例还有很多,段小娟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客户解决难题,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长期信赖与广泛赞誉。如果您在民商事领域遇到法律问题,找段小娟律师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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