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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款没偿还能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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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5114人看过
导读:1、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2、债务(包括民间借贷中形成的债务)应当清偿。如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如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3、这里的无能力偿还是指无任何能力偿还。如果有部分偿还能力,则应当部分偿还。
债务人欠款没偿还能力怎么办

债务人就是指欠了别人债务的人,与之相对的是债权人,在生活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那么债务人欠款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具体的了解吧。

一、债务人欠款没偿还能力怎么办

1、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2、债务(包括民间借贷中形成的债务)应当清偿。如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如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这里的无能力偿还是指无任何能力偿还。如果有部分偿还能力,则应当部分偿还。

二、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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