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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欠货款属于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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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30 · 1884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欠的货款属于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解除时需共同承担。若货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双方连带清偿,一方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追偿;若能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或符合特定情形,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离婚欠货款属于债务吗

一、离婚欠货款属于债务

离婚时欠的货款属于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解除时,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1.若该货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即便离婚,双方仍需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清偿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2.若能证明该货款仅为一方个人债务,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证明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特定情形,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二、离婚时欠货款债务该如何认定

离婚时欠货款债务的认定关键在于债务产生时间及用途。若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经营、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欠货款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欠货款。

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能证明该债务仅用于一方个人经营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等法定情形,则可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认定时需综合审查债务形成的相关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若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判定。

三、离婚时货款债务认定有啥法律依据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双方共同签署的贷款合同,或者一方贷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购房、购车等。其次,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私自高额借贷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就不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在探讨离婚欠货款是否属于债务时,关键在于判断该债务产生的时间及用途等因素。若此货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那么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能证明这笔货款仅用于夫妻一方的个人事务,且另一方不知情或未追认,那就可能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而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负责。你是否对离婚欠货款的债务认定及后续处理存在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离婚债务划分、承担方式等细节,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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