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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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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29 · 1889人看过
导读: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规定如下:一是会见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自特定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辩护律师持相关证件要求会见,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四十八小时。二是不被监听,会见时公安机关不得派员在场。三是特殊案件处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通知看守所并及时作决定。
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规定有哪些

一、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规定有哪些

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的规定主要有:会见权保障: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公安机关不得派员在场,以保障律师与当事人交流的保密性。特殊案件处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且许可决定应及时作出。

二、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需遵循啥规定

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需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律师持“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其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再者,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会见顺利进行,并告知其遵守会见的有关规定。

最后,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看守所不得派工作人员在会见室进行监听,不得限制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谈话的内容。

三、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首先,律师需持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其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再者,会见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公安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另外,会见时不被监听,以保障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公安局应保障律师会见的场所、时间等条件,确保会见顺利进行。律师会见过程中要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不得有干扰诉讼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公安局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律师依法会见的,律师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解决。

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规定涵盖多方面内容。比如,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局应提供必要的场所及便利条件。会见过程不得受非法干扰,以确保律师能充分履行职责。那么,若律师在会见过程中遇到公安局工作人员不合理的阻碍该如何应对?或者,对于一些特殊案件的会见规定,公安局又有哪些特殊考量呢?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如果您对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规定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具体的流程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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