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袁燕飞律师,作为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法律领域深耕十八载,经验极为丰富。
袁律师毕业于知名院校,法学本科学历为其奠定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法律素养深厚。她身兼十届新疆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婚姻与家庭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同时担任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石河子大学校友会律师行业分会副会长等要职。
在专业领域,袁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类案件及家族财富传承,刑事辩护也颇为擅长,尤其精通银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法律风险防范以及疑难复杂诉讼。自执业以来,已成功为三十余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服务,像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等知名企业都曾受其专业服务。
处理案件时,袁律师成果斐然。婚姻家事案件中,她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全力保障客户权益;刑事辩护时,以出色庭辩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她致力于规避潜在法律风险,确保合法合规运营。无论面对复杂合同纠纷还是棘手刑事指控,袁燕飞律师都能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靠谱、专业、有责任心的法律服务,是乌鲁木齐地区值得信赖的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实力之选。
二、实战案例
案件背景:在这场复杂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新XX公司向xxXX行新XX维吾尔自治区XX借款后出现违约,法院判决新XX公司需支付尚欠贷款本金443XXXX5000元及相应利息,新XX某联合社对新XX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责任。本案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x》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等才可作保证人,联合社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法人,不符合规定,其与银行签订的担保条款无效。
律师介入:原告委托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
办案过程:在担保合同有效性及责任承担问题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x》及相关司法解释,准确指出联合社不符合担保主体资格,担保条款无效,且银行存在过错,为法院判决提供了有力依据。在律师费承担问题上,鉴于合同无明确约定且银行未提供实际支付证据,律师合理主张不被支持,充分展现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判断能力。
案件结果:法院最终判决新XX公司向xxXX行新XX维吾尔自治区XX支付尚欠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新XX某联合社对新XX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责任,同时律师关于律师费承担的主张未获支持,整体案件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及事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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