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黄蓉律师,云南鼎麒律所的创始人、权益合伙人兼主任,北京大学法学本科出身,专业能力过硬。
自2013年执业以来,她一直深耕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以及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领域。尤其擅长处理该领域的各类复杂问题,凭借丰富经验,成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难题,备受赞誉。
她是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承办的案件多次被评为“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在妇女儿童法律保护与维权方面成果显著。她担任第十届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积极推动行业发展,组织筹办“首届西部家事律师实务研讨会”等活动。
作为妇联执委,黄蓉律师成立工作室,创新提出未成年人“法律生日”制度。她还是“巾帼法制宣讲团讲师”,为基层妇联和妇女群众开展普法宣讲近百场。作为“12338”热线法律咨询专家,她带领团队24小时为妇女儿童提供咨询服务。此外,她主编的教材被选为全省普法系列教材之一,带领团队编纂公益维权法律读本。她所在的律所获评“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
黄蓉律师始终坚持专业、有责任心的态度,践行着“帮助更多的人幸福”的使命,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选择她,就是选择专业与放心。
二、经典案例
原告与被告系父子关系。2016年6月,原告母亲梁X与被告唐X登记结婚,同年10月原告出生。2017年5月9日,两人因家庭矛盾协议离婚,原告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按当时月基本工资1600元的25%,即400元支付抚养费。
2019年1月,原告向西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抚养费并按工资总额25%支付后续费用,还要求被告工作单位协助执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接到通知后,委托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处理。律所承办律师迅速与被告沟通,仔细梳理案情,精心制定解决方案。在与原告及法定代理人多次协商无果后,经被告授权积极应诉。
原告认为被告从未支付抚养费,且约定的1600元未含津贴、奖金等,应按工资总额25%支付,请求被告单位协助划拨。被告则称已支付部分抚养费,原1600元足够,因原告母亲送孩子回老家且不配合探视,才减至1000元。
最终,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截至2019年6月9日未付的抚养费4330.4元,自2019年7月起每月10日前支付1600元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争议焦点是抚养费是固定1600元还是随被告工资变动的25%。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约定不明,均不支持双方主张,按每月1600元履行符合实际。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真对待每个细节,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为被告争取到满意结果,充分展现了专业素养与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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