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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时间:2024-07-01 01:42:21 浏览:2154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满足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间因各地方保险条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律图以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为例为您介绍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间。

失业保险领取时间: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

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因此,因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不同,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缴纳期限越长,能够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也越长。小编特别提醒,因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存在过错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是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如劳动者因领取失业保险金发生纠纷的,可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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