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成都柳位禄律师,以专业之名,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柳律师是四川蜀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执行主任,不仅是专职律师,还拥有专利代理师资格。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以及临床医学、行政管理学本科学位,这种跨学科知识体系,让他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独具慧眼。
柳律师身兼众多社会职务,担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第八届秘书长等,积极投身行业法律规范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他擅长的领域极为广泛,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等各类案件都不在话下。
在核心服务方面,他能从法律文书起草到诉讼全流程跟进,还包括合同审查、股权架构等,提供一站式贴心服务。特别是在医疗纠纷领域,他深耕多年,成功代理了数百起典型案例。比如梁某痔疮术后大便失禁案,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与精湛的实务技巧,为受害者争取到了合理赔偿,以极高的胜诉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所在的团队以医事法律为主攻方向,成员经验丰富。柳位禄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个个坚实的脚印,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评价。无论是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还是具体的案件纠纷,成都柳位禄律师都能凭借专业优势,为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是您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二、典型案例
2014年12月22日,史X因“停经8+月,剖宫产再孕,要求手术终止妊娠”入住南充某医院。入院诊断为G6P138周宫内孕单活胎待产且剖宫产再孕,医院遂决定手术终止妊娠。12月24日17:25分手术顺利,男活婴诞生。然而胎盘娩出后,史X出现子宫收缩乏力、产后出血等紧急状况,虽经医院一系列措施,宫缩仍差、出血不止,最终进行了子宫次全切手术。
事发后,史X向当地卫生局投诉,卫生局委托市医学会鉴定,结果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史X不服,又向四川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可再次鉴定中患方认为病历有问题,省医学会要求卫生局补充材料,卫生局未补充致鉴定终结。
2017年5月,史X以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为由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审理时,医患双方协商一致由法院委托四川某司法鉴定所鉴定。该鉴定机构给出意见:医院诊疗存在止血力度不够、产后出血量预估过大、子宫切除指征不足的过错,应负同等责任,建议参与度50%,史X子宫次全切除术属七级伤残,术后误工期限90日,护理期限60日,营养期限60日。
鉴定后,医方想用市医学会鉴定书证明无过错,还以司法鉴定所资质不足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医方医疗事故鉴定书不能证明无过错,且鉴定书写明医院处理有不足,案涉法医鉴定意见程序合法予以采信,判定被告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医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
这起纠纷历经多种鉴定与诉讼,最终基于司法鉴定进行民事判决,凸显了专业性鉴定在医疗纠纷维权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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