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罗春玉律师是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她专业靠谱,实力强劲,在呼和浩特法律界口碑颇佳。
罗律师拥有深厚教育背景,为出色法律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其执业经验丰富,年限较长,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她的专业领域广泛,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表现卓越。刑事案件中,办理过如黄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案件。民商事领域,各类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出色,像内蒙古日报社诉通州X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等。此外,还为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聚能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顾问单位提供专业服务。
罗律师秉持专业负责理念,为客户排忧解难。凭借扎实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客户量身定制精准有效方案。她执业历程丰富,曾就职于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2018年转所至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在宁波市律协组织的实务理论研讨会中获奖,2020年被呼和浩特市民族学院聘为外聘讲师,作为“泛3315创新人才”项目引进对象。作为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罗春玉律师以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经典案例
广东XX公司深陷一场错综复杂的执行纠纷之中。该纠纷缘起宁波XX公司与呼和浩特市XX公司,核心争议焦点集中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2015)玉商初字第00134号民事判决书的生效与否,以及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合法性问题。
广东XX公司委托的律师专业能力卓越且责任心极强。律师自法院调取案卷资料后,凭借精准分析,敏锐察觉判决作出日期与送达时间存在矛盾,且未依新送达地址确认书进行送达,当事人张云红根本未曾收到判决书。基于这些坚实证据,律师逻辑严密地论证了判决未生效。同时,精准援引法条,明确指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不符合条件。
此案存在程序障碍与实体争议两大难点。程序上,送达时间与判决作出时间冲突,未按新确认地址送达,此为送达程序问题;实体方面,关键在于确定民事判决书是否生效,双方分歧显著。
最终,法院认定原裁定事实不清,毅然撤销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2020)内0104执异53号异议裁定,发回重审。目前,当事人权益实现情况尚未量化。这位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尽心尽力的服务,为广东XX公司在这场纠纷中赢得了有利局面,充分彰显了其在法律事务处理上的高超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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