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天津李超律师是一位实力强劲且专业靠谱的法律人士。
他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拥有金融学和法学双学位,扎实的法学功底为其法律事业筑牢根基。自2007年至2011年在山东经济学院求学期间,他不断积累知识,为日后成为优秀律师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超律师现任职于天津本地大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他专注于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执业年限丰富,经验十分老道。
他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高超的诉讼技巧,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及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面对不同类型案件,总能从不同视角剖析核心,抓住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全力解决。其执业理念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他还担任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该单位为国有企业。2014年12月31日,荣获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颁发的“市级优秀先进个人”荣誉。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李超律师在法律领域为众多客户排忧解难,赢得广泛认可。
二、实战案例
顾X与罗XX、滕XX系朋友关系。自2013年起,罗XX以家庭生产经营所需为由,向顾X借款7笔,总计XXX元,约定年息20%,最后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罗XX仅偿还利息5000元。顾X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返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等。罗XX认可借款但不同意还利息,滕XX未作答辩。核心争议焦点为二被告是否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以及利息支付问题。
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经验丰富的律师通过银行流水及《借条》等证据,成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庭审中明确每笔借款数额、利息计算方式及截至2022年8月10日的本息数额,被告罗XX对此无异议。
实体争议方面,对于滕XX是否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存在事实认定分歧,原告无证据证明。程序障碍上,被告滕XX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可能影响案件审理进度及对其权益主张的判断。
最终,法院判决罗XX支付顾X本息XXX.58元;以借款XXX元为基数,按LPR标准支付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驳回顾X其他诉讼请求。顾X部分胜诉,追回大部分借款本息,案件受理费由罗XX负担。这位致力于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庭辩技巧,最大程度保障了顾X的权益,值得信赖,是处理此类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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