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追认条件是什么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追认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30 · 1701人看过
导读:借条超诉讼时效后,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可认定为追认。追认条件包括:有明确意思表示,如书面或口头承认债务并愿履行;意思表示出自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等;向债权人作出。债务人追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权受法律保护。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追认条件是什么

一、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追认条件是什么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后,若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可认定为追认。追认条件有:一是要有明确意思表示,债务人以书面、口头等方式向债权人承认债务并愿意履行,如签订还款协议、出具还款承诺书等;二是意思表示需出自债务人真实意愿,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意思表示应向债权人作出,若仅向第三人表达愿意还款,不构成对债权人的有效追认。一旦债务人追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权人的债权受法律保护。

二、借条超过诉讼期怎么办理执行

若借条超过诉讼时效,首先需明确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不过,即便如此,仍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还款,重新达成还款协议,如此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若要申请执行,需确认该债务确实存在且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执行时,法院会进行形式审查。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正常执行。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审查借款合同证据判断时效是否真已届满。若确认已过时效且无中断等事由,执行申请可能被驳回。但如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执行申请仍可能被受理并推进执行程序

三、借条超过诉讼时效还能要回钱吗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仍有可能要回钱。诉讼时效届满,只是丧失了胜诉权,但实体权利并未消灭。

若对方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不构成不当得利,受领方有权受领。比如对方主动还钱,事后不能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也可通过与对方重新达成还款协议,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还可尝试提供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如催款函、短信、微信记录等,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策略,以增加要回钱的可能性。

当探讨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追认条件是什么时,我们要清楚,追认需具备明确的意思表示。比如,债务人以书面形式明确承认债务,或者通过履行部分债务等行为,都可视为追认。但追认的具体形式和要求在不同案件中可能存在差异。若你对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追认条件,或者追认后的法律效力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助你妥善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