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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能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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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9 · 2085人看过
导读:借款合同分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前者为诺成合同,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并签合同即成立生效,未履行不影响效力,违约方可被追究责任。后者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仅有借款合意未提供借款则合同不成立,不存在效力问题。综上,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未履行可能有效,自然人之间的通常不成立生效。
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能否有效

一、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能否有效

借款合同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合同即成立生效,未实际履行不影响合同效力,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若只有借款合意,贷款人未实际提供借款,合同不成立,也就不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

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未履行仍可能有效;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未履行通常不成立生效。

二、民法典中实物入股怎样承担公司债务

实物入股,股东以实物出资后,其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出资额为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公司法规定,股东完成实物出资后,实物成为公司资产。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无需以个人其他财产承担连带责任,仅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股东以价值100万实物入股,若仅实际出资80万,当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该股东需在20万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股东已足额完成实物出资,则对公司债务通常不承担额外的清偿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身财产进行清偿。

三、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实际未履行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并生效。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比如,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出借人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出借人未实际交付借款,此时合同有效,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若出借人已交付借款,借款人未按约还款,出借人可依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等。所以,实际未履行不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只是产生合同履行及违约方面的法律后果。

当探讨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能否有效时,我们要知道,合同的效力认定较为复杂。即使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只要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合同通常是有效的。那如果合同有效但未履行,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比如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深入剖析民法典中关于未履行借款合同的更多细节,帮您理清权利义务关系,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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