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和抵押的顺序是怎样的
担保包括多种形式,抵押是其中一种。一般来说,若同时存在担保和抵押,以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先登记的担保或抵押优先受偿,若均已登记,则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若部分登记部分未登记,已登记的优先;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例如,甲先将房产抵押给乙并办理了登记,后又将同一房产为丙的债务提供担保但未登记,那么在实现债权时,乙优先受偿,丙只能在乙受偿后按债权比例受偿。需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较为复杂,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
二、我国法律规定是否有第三次不判离婚的
我国法律并无“第三次就绝对不判离婚”这样的明确规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如果不存在这种因分居满一年等法定的新情况、新理由,即便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仍会综合审查双方感情状况、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并非起诉次数到第三次就必然不判离或判离,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三、我国法律规定骗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骗婚并不直接等同于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定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骗婚通常是指一方以骗取钱财等为目的,通过虚假婚姻的手段获取利益。这种情况下,受欺骗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来维护权益,而非认定婚姻无效。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如果骗婚行为同时符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则可以主张婚姻无效。
总之,骗婚不属于当然的无效婚姻情形,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按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
当我们探讨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和抵押的顺序是怎样的时,这背后涉及到诸多关键要点。在一些复杂的债务关系中,如果存在多个担保或抵押情况,其顺序会对各方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在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应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你对担保和抵押顺序的具体适用场景、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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