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股份企业倒闭债务怎样承担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股份企业倒闭时,债务承担如下:
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同样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
企业破产后,需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依破产程序进行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包括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普通债权等。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中股东签协议并盖公章有效吗
股东签署协议并加盖公章一般是有效的。
从合同角度看,符合合同有效的要件。协议是股东之间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盖章行为表明股东对协议内容的认可与确认。
在公司运营中,股东协议对股东权利义务等作出安排,是重要的法律文件。但需注意,如有特殊情况,如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或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等,可能影响协议效力。一旦发生纠纷,该协议可作为确定股东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若对协议效力存疑,可进一步审查协议条款、签订背景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其效力。
三、民法典中股东未足额缴纳是否需要连带责任
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里,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在一定情形下需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若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当股份企业倒闭时,其债务承担有着明确规定。股份企业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已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通常无需再额外承担企业债务。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你是否对股份企业倒闭债务承担的其他细节也想深入了解呢?若还有关于债务承担方式、股东责任界定等方面的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