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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起诉离婚属于几申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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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5 · 1916人看过
导读:第三次起诉离婚并非真正的“三审”,一般离婚案件多走一审、二审流程。若首次、二次起诉均未达离婚条件,第三次起诉进入特殊阶段。在法律实务里,多次起诉离婚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院会综合婚姻状况、感情基础、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因素作出最终裁决,具体结果依案件事实和证据而定。
第三次起诉离婚属于几申诉讼案件

一、第三次起诉离婚属于几申诉讼案件

1.第三次起诉离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三审”。一般离婚案件多为一审二审流程。若首次起诉未准,二次起诉仍不达离婚条件,第三次起诉便可视作进入特殊阶段。

2.在法律实务中,多次起诉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历经多次诉讼,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婚姻状况、感情基础、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事宜,从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最终裁决。然而,具体判决结果依案件具体事实和证据而定。

二、第三次起诉离婚是否按再审程序审理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按再审程序审理。起诉离婚属于一审普通程序的民事诉讼,与再审程序适用条件不同。

再审是人民法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发现确有错误,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其启动有严格法律规定,通常需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等。

而第三次起诉离婚,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婚姻关系仍存续,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案件尚未经过再审程序要求的生效裁判阶段,法院会按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该离婚案件,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问题。

三、第三次起诉离婚是否属终审诉讼案件

第三次起诉离婚并不必然属于终审诉讼案件。

在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当事人可在符合条件时第二次起诉,若仍未判离,还能第三次起诉。每次起诉离婚,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至二审法院。

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在上诉期内上诉,那么一审判决生效,此时案件终结。若一方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则为终审判决。所以,第三次起诉离婚案件只有经过二审判决,才会成为终审诉讼案件;若只经过一审且未上诉,就不是终审案件。

当我们探讨第三次离婚属于几审案件时,要明确离婚诉讼的审级规定。通常情况下,一审案件主要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基础问题。而对于第三次起诉离婚,一般仍在一审程序中。但如果之前有过上诉等情况则另当别论。比如之前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那第三次起诉离婚还是一审。了解这些能让您对离婚诉讼程序有更清晰的认识。若您对第三次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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