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怎么分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首先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生意所负债务,离婚时先从共同存款、房产等共同财产中偿还。若财产不够,就要商量怎么分担剩余债务。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比如债务的用途是否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一般来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一方能证明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该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二、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该由谁承担
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承担。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判断个人债务的关键在于债务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若为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等形成的债务,均属个人债务。
债权人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离婚时,明确为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无偿还义务。若因清偿个人债务引发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三、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有哪些法律依据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探讨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怎么分这个问题时,除了常规的分割方式,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债务分割后,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在实际生活中容易引发纠纷。另外,对于一些以一方名义所负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中未明确划分,债权人仍有可能要求双方共同偿还。若你在处理离婚事务时,对共同债务分割后的追偿问题、隐藏债务的处理等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持续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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